[测试]中国紧固件告捷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1-03 05:22:00 来源:海盐万瑞标准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内瓦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部分钢铁紧固件最终反倾销措施争端案(DS397)执行之诉上诉机构报告。WTO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争端案执行之诉上诉机构全面支持了中方的立场和主张,再次裁定欧方对中国产品维持至今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7月31日中方向WTO争端机制起诉算起,历时6年半,中国作为此案原告走完了WTO争端案件的完整诉讼和执行程序,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坚定维护产业利益的决心。
记者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在此次应对中,积极发挥“四体联动”应对机制作用,在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指导下,机电商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紧固件协会密切合作,在预警、原审、复审等各阶段都组织行业和企业进行了积极应对,并积极配合商务部条法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诉讼,争取到最后胜利。此次欧委会执行WTO裁决,取消反倾销措施,为我紧固件恢复对欧出口提供了机遇。未来,机电商会希望在政府指导下,与紧固件协会继续合作,探讨措施取消后的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
中欧紧固件产品贸易起争端
记者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案于2007年11月9日立案,涉案金额7.6亿美元。2009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钢铁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决,裁定对中国输欧紧固件产品征收最高达85%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措施严重影响中国紧固件产品对欧出口,涉及千余家出口企业和超过10万人就业。中国紧固件行业对欧盟裁决反应强烈,要求政府采取相应措施维护产业的合法权益。
2009年7月31日,中国政府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向欧盟提出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案号:DS397)。中方要求磋商的措施包括:当时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及其修正案和欧盟对华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2009年9月14日,中欧双方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总部举行了磋商,但磋商没有解决争议。
2009年10月12日,中方依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请求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本案。2009年12月9日,本案专家组组成。经两次开庭审理,2010年12月3日,专家组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最终报告,裁定欧盟涉案措施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则。
2011年3月25日和3月30日,欧盟和中国分别就各自未获专家组支持的部分法律问题提出上诉。经开庭审理,2011年7月15日,上诉机构散发报告,裁定欧盟涉案措施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则。2011年7月28日,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上诉机构报告和经上诉机构报告修订的专家组报告。
经中欧双方谈判商定,欧盟执行DS397裁决的合理执行期于2012年10月12日届满。在修改法律方面,2012年9月3日,欧盟修改并公布其修订后的《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并于9月6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所有反倾销调查。在修改反倾销措施方面,2012年3月6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并启动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紧固件产品反倾销措施复审调查。2012年10月10日,欧委会作出裁决,中国应诉企业税率普遍略微下调,调整后反倾销税率为22.9%~74.1%。但中国企业仍然无法恢复对欧正常出口,我国内产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2013年10月30日,中国政府针对欧盟执行DS397裁决启动的紧固件反倾销复审措施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执行程序。2013年11月27日,中欧双方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总部举行了磋商,但磋商没有解决争议。2013年12月5日,中国请求设立专家组。2013年12月1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原专家组审查本项执行争端。2014年3月17日,执行之诉专家组组成。经庭审,2015年8月7日,执行之诉专家组公布最终报告,裁定欧盟执行原审裁决的紧固件反倾销复审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
2015年9月9日和9月14日,欧盟和中国分别就各自关注的法律问题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并于2015年11月在日内瓦举行了庭审。2016年1月18日,上诉机构就本案发布最终报告,全面支持了中方的立场和主张,再次裁定欧方对中国产品维持至今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发挥“四体联动”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中欧紧固件贸易争端应对工作中,机电商会一直秉持积极主动的原则,通过强大的信息网络,快速反应,及时预警。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也分享了一些应诉经验,供企业在未来的贸易摩擦应对中加以借鉴。
及早预警,提前组织应诉。机电商会很早就得到了本案的申诉消息,并于2006年7月在上海召开预警会。在获得即将正式立案的消息后,于2007年10月29日在宁波召开该案应诉工作会,向企业通报案情,讲解法律程序,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应诉。
通过及时预警,为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应对相关案件赢得了时间。由于通报及时充分,正式立案后,企业应诉非常踊跃,我国共有120家企业提交了市场经济地位问卷。
深度介入,积极帮助企业应诉。在该案应诉过程中,机电商会不仅积极组织、协调案件应对工作,还在案件应对中尝试加大直接参与力度,深入案件指导、协助企业及律师开展工作。按照欧盟法律规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问卷必须在立案后15日提交欧委会。由于应诉企业较多,律师费用高,为帮助涉案企业按时提交问卷,机电商会积极向企业提供问卷中的公共信息资料,协助企业填写问卷。同时,考虑到出口量少、抽样可能性低的个别涉案企业的实际情况,机电商会根据这些企业的要求,对这些企业提交应诉材料给予了额外指导。
扎实做好行业无损害抗辩。在企业单独应诉的同时,机电商会和紧固件协会在商务部领导下,代表行业聘请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在原审阶段和日落复审阶段都组织企业进行了行业无损害抗辩。在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过程中,机电商会与政府、企业和律师随时保持沟通,及时通报行业抗辩最新情况,与企业探讨抗辩策略,收集有利证据,并对抗辩方向进行讨论和指导。
同时,为使行业无损害抗辩收到更好的效果,机电商会和紧固件协会申请和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听证会和对抗性听证会,充分表达了抗辩意见。
公关游说,舆论宣传。在该案应对中,争取同盟军的支持至关重要。机电商会在代表行业和帮助企业开展法律抗辩的同时,组织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团结和争取欧盟的同盟军,积极发动同盟军做欧盟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对案件取得较好结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委托欧盟律所进行法律抗辩的同时,机电商会还通过律所走访成员国,做成员国的游说工作。同时,利用参加听证会的机会,机电商会与欧盟紧固件进口商协会会面,就联合应诉进行讨论。为调动进口商的力量,机电商会还向企业发出通知,希望企业积极联系各自的进口商协助应诉。
同时,在原审、日落复审和WTO诉讼等阶段,机电商会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影响案件走势,多次联合紧固件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知名中外媒体到会,代表行业发声。上述公关游说和舆论宣传工作对案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抓住法律漏洞,配合政府诉诸WTO。机电商会通过组织企业和行业参与调查程序,积极进行倾销和损害抗辩,得以发现调查程序中的法律漏洞,为政府在WTO的诉讼提供了基础。在WTO诉讼过程中,商协会积极配合商务部条法司,提供证据材料,协助了解产业情况,提供报复产品建议,与政府形成合力,推动案件取得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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